0898-08980898
本文摘要:假离婚财产拆分协议否违宪有人说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假离婚财产拆分协议否违宪有人说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作为“聪慧的人”,大家不会想起很多办法来回避法律问题,例如:为了子女上学,或者为了卖房洗钱,或者为了生二胎,或者为了卖多套房,或者为了申请人廉租房等假离婚。
那么法律否接纳假离婚?能否撤消骗的再婚注册?假离婚,弄假成真再婚无所谓真假,领有了证就意味著再婚,法律上不能撤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强迫再婚的,呈请再婚。双方必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人再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显然是强迫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数必要处置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再婚注册的内地居民应该开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联合签订的再婚协议书……”以及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该对再婚注册当事人开具的证件、证明材料展开审查并告知涉及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强迫再婚,并无意子女养育、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完全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该当场不予注册,发给离婚证。”据此,我们指出“强迫”才是再婚的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强迫表示同意成婚或再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地,而不问婚姻背后的现实意图。
此外,《婚姻法》及涉及行政法规只规定了婚姻违宪的四种情形和因威逼成婚的可撤消情形,并没彰显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证实欺诈双方同意成婚或者再婚效力的权利。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婚姻登记管理涉及行政法规的演进过程中,也更进一步体现出有了国家早已仍然介入当事人再婚的内在动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索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该撤消婚姻登记,对成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告其婚姻关系违宪并交还结婚证,对再婚的当事人宣告其中止婚姻关系违宪并交还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判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现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早已中止了上述规定。因此,当事人想以欺诈再婚为理由,催促民政局撤消再婚注册也没法律依据,更加不用说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撤消再婚注册了。财产拆分协议否违宪,关键看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约违宪:(一)一方以欺诈、威逼的手段议定合约,伤害国家利益;(二)蓄意串通,伤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四)伤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控告,必需有充份证据证明当初签定的再婚协议是假离婚,为了回避某一国家政策。然而,在众多假离婚纠纷中,往往受害者方基于对原未婚的信赖,显然没留给任何证据,造成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的反对,最后人财两空。温馨提醒:莫拿再婚当儿戏,人财两空闹得命案。
如果显然必须假离婚的,也要构成书面的协议,保有好涉及证据,以免假戏真做时维权。
本文来源:JN江南·(中国)体育-www.foranyo.com